這是記者從昨日市政府舉行的“加強重要流域保護管理,切實保障水安全工作”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的。
市政府提出,到2015年,福州市流域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國家、省、市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高到83%以上,縣城以上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90%以上。到2020年,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得到明顯改善,國家、省、市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高到88%以上,縣城以上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提高到95%以上。
福州市將實施地下水警戒保護藍線制度,劃定地下水警戒保護藍線,確定各區域地下水允許開采量,明確可采區、限采區和禁采區。除溫泉外,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不再批準新建抽取地下水的自備水源,對原有以地下水為自備水源的逐步遞減許可取水量。
同時,福州市將大力推進飲用水水源地集水區范圍內生產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治理,一級保護區內的居民將限期搬遷。
(來源:福州日報)